
幸福街道汇发网
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曝光台

安全生产重如泰山
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
为积极消除安全生产隐患
切实加强辖区生产单位安全意识
防范遏制事故发生
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
幸福街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
“大排查、大曝光、大整治”工作
现将部分点位隐患问题
予以曝光汇发网

1
点位1
翔凤路168号
曝光隐患一:

隐患问题:安全出口楼梯间、楼梯段堆放杂物堵塞安全通道
整改建议:清除通道杂物,不得堵塞占用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
涉及法律法规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:第二十八条规定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第六十条规定,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对单位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;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。
2
点位2汇发网
东虹路63-65号
曝光隐患二:

隐患问题:安全出口标志设置位置不正确
整改建议: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上
涉及法律法规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: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,包括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、器材,设置消防安全标志,并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,确保完好有效。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单位消防设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、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,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3
点位3
中山北路78号
曝光隐患三:

隐患问题:灭火器无定期检查记录
整改建议:灭火器应至少每月检查一次,并保留检查记录
涉及法律法规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:第十六条规定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: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、器材,设置消防安全标志,并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,确保完好有效;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,确保完好有效,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,存档备查。

主 管:中共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工作委员会
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幸福街道办事处
主 办:幸福街道应急管理办
主 编:李明洋
责任编辑:苏婧雯
本期编辑:李 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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